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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酒后跳入上海地铁三号线轨道道床并持刀扬言自杀,造成地铁列车停运1个多小时。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首例地铁线路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李胜有期徒刑九个月。

 

  李胜案发前在某饭店担任厨师,经过几年在沪打拼,工作和生活逐渐走上正轨,但自己却染上了酗酒、赌博的恶习。今年221日清晨,李胜酒后在网吧赌博输了不少钱,之后又与他人发生争执,心情郁闷的他借酒消愁,还在路边小超市买了把菜刀藏在身上。当日9时许,李胜进入地铁三号线淞滨路站。进入站台后,李胜突然跳入轨道道床,并沿轨道向水产路站方向行走。地铁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刻上前劝阻,李胜猛地掏出菜刀,威胁他人不要过来,然后爬上轨道防护墙用菜刀抵住脖子扬言自杀,并且不让随后赶到的民警靠近,导致三号线列车双向停运,大量乘客滞留。僵持近1个小时后,李胜在民警的劝说下,情绪逐渐稳定并放下手中菜刀,民警立即上前将其制服。

 

  据了解,李胜的行为造成当日上海轨道交通三、四号线的运营秩序严重混乱,其中三号线停运66分钟,三、四号线多班列车晚点,其他换乘站点和列车车次的正常运营秩序受到严重影响。事后,警方对案发当日李胜的酒精含量及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证实李胜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但未见精神异常,鉴定结果显示李胜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对本案具有受审能力。

 

  李胜在庭审过程中对事实经过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当法官问其犯罪原因时,李胜追悔莫及,称没想到会造成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他对地铁工作人员、广大乘客及公安民警表示诚挚的歉意,希望法院能够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胜酒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胜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且系初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胜有期徒刑九个月。

 

  ■以案释法

 

  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触犯刑法

 

  对于该案的判决,法官庭后解释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安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构成“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结合本案而言,轨道交通是城市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每天有数百万乘客流量。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对保障广大乘客出行安全、顺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来看,李胜的行为不仅造成当日轨道交通三、四号线的运营秩序严重混乱,停运超过一小时,还对多个轨交站点和列车车次的正常运营造成了严重影响;从上海地铁运营公司事后退票及致歉信发出的数量来看,遭受本次事故影响的可以直接统计的乘客就达数千名。法院综合以上情况认为李胜的行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作者:孟伟阳、尚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