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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警示曝光制度以案为鉴正风肃纪

□本报记者 谢 佳 通讯员 范恩平

前车覆,后车诫。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走向深入,从2018年9月起,浙江省金华市公安机关在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创新建立了警示曝光制度。他们在市公安局主页开设“警示曝光”栏目,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进行点滴化、常态化、精准化警示教育,为打造一流警队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金华市公安机关现有民警、辅警2万余人,队伍基数大,廉政风险点多,队伍管理难度大。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董旭斌到任后,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深入调研后作出了“建立固定公开的警示曝光机制,力促队伍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公安机关作风持续好转”的指示,并指导推动警示曝光制度落地生根、稳步推进。为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立足金华公安队伍实际,牵头市公安局机关纪委、督察、审计等部门多次论证研商,探索建立了一套查处、教育双轮驱动的常态化警示曝光制度,并在工作中总结出了“三个一律”的做法,即:警示曝光通报一律不遮不掩,全部公开亮相;一律实名实事,详实通报具体单位、职务和姓名;一律说案讲理,使违纪违规的原因和处理依据一目了然,切实让公安队伍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警示教育效果和震慑效应。

金华市公安局坚持每周发布一期曝光通报,并要求各分局、县(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每周将本单位问责以上处理信息报至市公安局机关纪委,无问责以上处理的实行零报告,连续一个月未报送问责处理信息的,驻局纪检监察组将视情约谈主要负责人,倒逼监督部门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查处问题、主动追责问责,切实当好队伍管理“护林员”和“啄木鸟”的角色。

警示教育不止于曝光,更重于长治长效。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在每期案例后加注剖析、编发评论,深入挖掘案例背后的队伍管理短板和思想根源,进一步提升警示教育的穿透力。同时,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督促全体民警、辅警每周开展学习,并结合党支部学习活动开展讨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并将这块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推动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截至今年1月底,金华市公安局“警示曝光”栏目已连续发布14期,通报问题61起,涉及87人。此外,针对元旦、春节等重点节点,编发3期专刊,对金华市纪委查处的相关案件进行通报,在全市公安机关引起强烈反响,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实现了以案明纪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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